Sunday, July 13, 2008

回家 (The Homecoming)


距離上次來到牯嶺街小劇場看戲的時候,應該有好幾年了吧,我對這個小劇場的印象打從一開始就滿深刻也滿好的,可能跟一開始遇到的戲碼有關。牯嶺街劇場的特色就是小,還有設備很差很簡陋(爆),今天提早抵達領票準備進場的時候,整個接待大廳不僅沒空調,連座位跟空間都缺乏到一種難以抵擋酷暑的程度。可是雖然罰站等候等得汗流浹背,看到觀眾絡繹不絕湧進小小的大廳,卻又帶著幾分熱情難卻的感動,彷彿我才是演員似的。上回首次蒞臨牯嶺街,那齣戲的年齡比較輕,講的東西有點辛辣但能平易近人,而那樣的氣氛讓演員有機會與觀眾近距離互動,好幾次演員似乎要朝觀眾席撲上來表達什麼,甚至可以感覺到演員跟觀眾雙方視線直接交匯,大概就像坐在一張250塊的位子觀賞Broadway的感覺吧(這個只是想像)。

好不容易開放進場,劇院裡頭黑漆漆的,連座位本身都看不太清楚,間接造成了入座的困難。領位員一張張清秀的臉蛋,白襯衫、黑長褲,混著我對學生時代色彩分明的記憶。南海路上原本不該是屬於我的地盤,但是南門市場的招牌不知道為什麼令人若有所思;賣冰淇淋的手推車按著叭餔緩緩過去,一旁的小男孩就這樣盯著牽車的老漢捨不得將視線移開;金石堂已經重新裝潢過,大門採用深褐色的大方格子木框搭配透明玻璃營造出明亮彩光又能隔絕空調的效果,走進裡面,有別於誠品書店的另一種質感,還有整排中文女性雜誌,跟永遠都有新餐廳可以推薦的Taipei Walker。我已經好久沒回高中探望老師了。

原本對於看戲的期望好像是:開演或閉幕;人最少的那場。就坐以後,其實場地看起來已經有八分滿,跟之前聽說什麼票都賣不出去之類的傳聞差挺多的。又坐了一會兒,貴賓與來賓們源源不絕地進場,工作人員開始宣導觀眾盡量往內移動擠出空缺,然而慕名而來的人潮最後還是塞爆了原本規劃的所有座位,並且連觀眾席前的地板也坐了整圈人。讓有些上了年紀的來賓就這樣盤坐在地板上,竟覺得有些過意不去,主辦單位該不會做了超賣之類的事情吧。即使在宣布開場以後,最後一批趕到的人終於把走道跟舞臺的邊角都完全填滿,不曉得這樣的表演空間對演員來說會不會過於侷促。果然,那扇通往回家之路的門一開啟,觀眾旋即被門板快速迎面而來的氣勢嚇楞。

燈光全數熄滅,隱隱約約傳來翻閱報紙的縐折聲(那堆報紙還真是被翻到快要爛掉了)。Max這位絮絮叨叨的老人一開演就是那樣耀眼有性格,有的時候我都會先入為主Max應該是主角。實際上這幾個角色的戲份比例不會差太多,甚至影響劇情走向的程度也與登場時間無關。但也正如他自己在演員介紹裡頭敘述的,人物間的對話太沒有目的性,有的時候會平淡無聊到好像只是在呈現一個普通人家庭生活的繁瑣事物。飾演Ruth的演員也表示,劇本中的臺詞過於中性以致於完全無法依賴對白塑造角色輪廓。我在事後翻了關於品特(Harold Pinter)的介紹,關於這類大部分時間極為寫實,到了一定節骨眼,人物卻會忽然短路而自顧自地演繹一段內心潛藏的故事,總算有了最粗淺的認識。偶爾會慶幸一下拿到節目單以後沒有太過殷勤地閱讀,否則戴上了有色眼鏡再看戲,應該就跟看電影前被雷到差不多吧。我對D大說,這齣戲的劇情很鬆散。當然很快就被反駁了。他解釋著,品特比較喜歡嘮叨一些無關緊要的日常生活,卻在每次幾乎講到關鍵的時候,劇情便嘎然而止,永遠搔不到癢處。看來還是劇中人對劇情架構有比較深的體驗,我們比較多是外行看熱鬧那類的。有趣的是,D大謝完幕跑了出來,原先蒼老蹣跚的模樣立刻被丟個精光,他問大家,有看懂嗎?大部分的人都只是乾笑兩聲,也有大方搖頭的。我也問了D爸爸,好不好看呢?伯父大概是害羞了,輕搖臉上的紋路,沒有正面回答。這跟我事前假想的真有天壤之別,為什麼演員的年輕朋友沒有抓著他的手臂大喊,實在是太棒了、太有震撼力了;演員的家人也沒有滿懷深情說一句,看著他日益精進,我們深深以他為榮。

下午看戲,真的很難避免睜著眼打哈欠度過,牯嶺街小劇場的座椅特別窄、特別硬,把看戲的人們一個個整得直著腰桿進去,兩個小時後摀著屁股出來。但是演員們專業的表現是禁得起咫尺觀賞的考驗,這應該是牯嶺街劇場能一直帶給觀眾熱情的動力。

Tuesday, June 10, 2008

Brooklyn Bridge


我對紐約,好像應該很熟稔,有種若有似無的家的感覺,卻在心裡沒有承認過。於每次的談話間,偶爾冠上『我的』,僅此而已。起初來到這邊,前幾個月好像還能依稀整理出一個粗淺的概念,那時候都會想著,有一天我更加瞭解了,或許可以彙編成一篇概述紐約市的文章。而後,我從Manhattan搬至Newport,新環境所帶來同樣的洗滌感一閃而過,自學長姊在臺迎新的說明會裡頭捕捉的第一印象逐步得到印證,可是最後,這兩個色彩分明且令人難忘的城市,卻再度淪為一抹模糊的景象,那已不是未經加工琢磨的輕描淡寫,卻始終無法被我昇華並準確建立成一塊王國。直到了現在,我好像是個住在Newport卻沾著紐約氣息的學生;同時又是個口音混雜靈魂綁著東方文化的旅者。冥冥之中,我失去了描繪紐約市的能力,此後亦不會再重拾。

首次拜訪Brooklyn Bridge,應該是剛搬家到紐約的第一個月。那時居無定所,只能扛著兩大箱行李流浪在好心人士家中打擾一下。行李幾乎一直都呈現打包狀態,每天使用的盥洗用具總是馬上又被趕回行李箱裡頭躲藏,或許隔天又是個搬家的日子。為了Brooklyn Bridge的夜景,我還不幸被捲入離奇的事件;而且我當晚拍攝的夜景相片,隔幾天後又很悲慘(意外)地被朋友的讀卡機摧毀了,連帶我從臺灣飛往 JFK機場的記憶一起消失,我為此偷偷難過了很久,只是如此莫名其妙的心情,是無法傳達的。就這樣顛沛流離地展開了我在紐約的單飛生活(灑狗血的註腳:紐約的愛與恨)。最後,相片們當然是一去不復返,明明知道某些救援軟體或許對情況能有所挽回(如果C先生的故事早點上演,也許這段歷史就會改寫吧?),但是還在疼痛的感覺並無法立刻被修補,可能就是類似肉體的傷口復原了,內心的失落卻難以痊癒。

從那以後,我又遊走在Brooklyn Bridge邊緣多次。第一次是出於意外,路痴給路痴引路然後便順理成章地迷路到隔壁Manhattan Bridge上面。Manhattan Bridge的奇特夜景在一年多以後依舊令人難忘,晚上的風很強,髮絲飄打在臉上連同風的冷勁而有些刺痛,旁邊的Brooklyn Bridge看上去格外溫暖,它輕輕捧著夜行的車輛、騎乘腳踏車經過的居民,或者緩緩移步的人們。相對的另一邊,不僅是陰暗寒冷,左右還受到鐵絲網包圍,臉頰投射著網格狀的陰影,望出去時忽然有那麼點渴望自由。這之間當然不總是迷失其中,到了第二次時,我帶小朋友遊Manhattan南邊與Brooklyn,我自然而然想到Brooklyn Bridge這個熱門的景點,也準備帶小朋友同行。然而小朋友專注力比較差,在我們還來不及抵達Brooklyn Bridge前,他已經被眼前的Williamburg Bridge吸引住,於是我們就這樣踏上了一座茫茫然的大橋。那日天空正晴朗,無論是向上仰視抑或向下俯瞰,天空的雲彩極其優雅,河面上的船隻緩緩來往,即便是趕著貨運的貨櫃大船也透露著怡然自得的感覺。Brooklyn Bridge在遠方成了這幅風景裡頭的背景,與Manhattan Bridge相依為命。

在某種層面上固執地相信著這次也許就是最後一次,如此的心態其實很可怕,好像可以把什麼都燃燒殆盡似的。小路痴帶著s跟她的好姊妹舊地重遊,事隔將近兩年,沒想過這幾十分鐘的腳程,從Manhattan走到了Brooklyn,也把我兩年來的紐約生活快速地濃縮,彷彿傳聞中人在死前的那一剎那能夠瀏覽整個人生,我的碩士班回憶也藉由腳印錄製在Brooklyn Bridge的人行道上。s突然詢問我,如果紐約諾大的城市只選一個景點,我會推薦哪個地方。起初很遲疑紐約真的有辦法用一個點去概括嗎,可是不由自主地說著,那該是Empire State Building吧。一個唯一能夠重現TPE往JFK機窗裡湧現的繁華海市蜃樓,就像我缺少了的那塊;一個得天獨厚把Times Square抵在腳跟邊的霸道摩天樓;卻在旅客騷動裡懷有顆寧靜的夜之心,能夠讓人趴在狹窄觀景臺的牆緣默默追著流光,一道接一道傻楞著。

s說,以紐約客般的繁忙姿態走進倫敦深植文化與歷史的街景能帶來特別大的反差因此令人印象深刻;而紐約亦不示弱用那連廣場也不是,動線亂七八糟的Times Square在瞬間讓旅人覺得這裡很紐約。我非常羨慕這樣可以在簡短描述裡頭埋藏飽滿城市風格的能力,甚至在那晚我把一切都打包好以後,還是遠遠不及吧。

Tuesday, May 06, 2008

Hunter * Naruto


富堅義博的作品幾乎從我很小的時候就開始陪伴我長大。一開始是幽遊白書(yu yu hakusho),後來是獵人(Hunter x Hunter)。幽遊白書在好幾年前就已經完結(1990~1994),但是他的周邊商品:包括卡通、番外篇、劇場版甚至遊戲等等,卻讓人一直覺得漫畫本身還沒結束,而且動畫版的幽遊白書也不斷加入或者修改劇情,於是在電視上每次重播的時候,還是小朋友的我都會準時守在電視機前面的。直到1998年,富堅義博終於開始了新的作品,獵人。剛推出時看到拿著釣竿的小鬼頭還有點摸不著頭緒,不過後來整個在獵人中,四人一組的角色塑造,儼然是繼承了幽遊白書阿(或者也可以說,這就是富堅愛用的模式)。主角小傑直接對照浦飯幽助,有著天才的資質,但是做事不經大腦,往往是靠運氣跟蠻力/堅持,來挑戰對手;緊接著出現的雷歐力當然就是所謂最沒戲份的桑原的化身,雖然他好像變帥了,可是一整個還是不適合戰鬥的模式,腦袋也不怎麼靈光,只有偶爾可憐他的時候才有他表現的餘地;奇犽是飛影替身,永遠在光明面與黑暗面自己掙扎著,但是看在別人眼中,其實選擇沒那麼困難,只是當事人總是比較迷惘罷了;酷拉皮卡則是藏馬的翻版,冷靜且足智多謀,但是離奇的身世總是給他們帶了點謎樣的色彩。總而言之,對奇犽跟酷拉皮卡的喜好是很難做取捨的,以前也是很容易吵飛影跟藏馬哪個比較帥;小傑的話,當然永遠給予對主角的尊崇啦;可憐的雷歐力有時候甚至就被富堅給藏了起來,乾脆不交代他在幹嘛orz

最悽慘的是富堅老師大紅大紫以後,對於他手裡掌控的漫畫就有點心不在焉,後期的獵人在週刊上常常只以草稿的方式就推出連載,甚至到了260話還一度無限期休刊,差點讓我們這些漫迷以為獵人會變成永遠未完結的遺作呢。據說經過了長達一年以上的時間(Feb 2006 ~ Oct 2007),富堅可能是良心發現抑或終於外出取材成功,所以才著手進行了充滿怨念與期盼的261。期間我雖然還滿想把開始跟螞蟻王國對戰的後續情節補上,但是又很怕261真的難產,所以就把獵人一直擱著。現在獵人則是走走停停,慢慢出到了280呢。然而,都過了那麼多年,為什麼還在螞蟻王國呢......!



第二套補齊的漫畫是火影忍者(Naruto)啦,他好像是我們大學時代的產物(1999~ )。火影雖然也是排行榜上熱門的漫畫,但是相對於富堅歷史悠久的書迷王朝,火影的作者岸本齊史算是剛登上舞台的新銳畫家,所以也就不敢像富堅老師那樣富堅來富堅去地拖稿了。數年前我還有在跟火影的時候,他的進度是佐助受到大蛇丸咒印的利誘,決定捨下木葉獨自前往投靠大蛇丸。後來有好一陣子沒在跟劇情,但是往往詢問別人演到哪邊了,都會被丟下一句:還在追佐助啦。果然等我真的重新拿起來看時,追佐助這整件事情洋洋灑灑畫了超過100話,大約佔了目前所有進度的三分之一強,並且跟獵人一樣的是,又過了那麼多年,鳴人還是沒追到佐助呢。唯一的不同點在於,佐助跟他哥哥,宇智波鼬,間的仇恨總算有個了結(雖然覺得本來很強的鼬怎麼被搞成一面倒之類的)。

火影陸陸續續有在漫畫中舉辦人氣票選,我最不能明白的就是依魯卡老師為什麼總是能夠在前十名中卡穩一個位置,該不會是日本人非常推崇那種所謂的背後心靈支柱的虛無角色吧。畢竟依魯卡老師從頭到尾出現的場景少之又少,連他會什麼忍術、個性如何也沒有清楚的描述,唯一能確定的只有他對鳴人的信任跟呵護而已。至於我最喜歡的角色,當然是非齊木卡卡西莫屬啦。卡卡西在票選之中大致上都能維持前五名的地位,不過好像除了剛登場帶著雷切的氣勢一股拿下人氣第一名以外,剩下的時候第一名寶座似乎都是被鳴人穩站著。也許鳴人說的:「我向來都是有話直說,這就是我的忍道。」深深打動了讀者們的熱血情懷?(其實他只是個跟小傑或幽助一樣有勇無謀的運氣型忍者orz)

最後附上我覺得裡面最可愛的地方:

Tuesday, April 08, 2008

Saint Patrick's Day


我到美國的第一個學期開始不久時,鬧了一個笑話。某一日正如往常在早上匆匆忙忙從床上跳起來,迅速整裝出發以後到了系館一樓。平常上下課的時候,系館一樓大廳總是擠滿了等著搭電梯的學生們,為了管理這群心急如焚的學生,學校還請了很多個警衛,一方面審核出入系館人口的身份,一方面負責操作電梯,導引人群流向和管制數量。然而那天的系館大廳卻出奇地安靜,只有警衛小貓兩三隻,對我愛理不理的,電梯開門也是空蕩蕩一片,趕到教室時,教室連燈都沒有開,座位跟講臺悄悄蹲在裡頭一副也沒睡飽的模樣。我傻傻地坐著等了好一會兒,最後只能摸摸鼻子喪氣地走回家查行事曆。那天是Yom Kippur,某個猶太人的不知道什麼節日(wiki說是贖罪日之類的),而我們學校剛好是猶太學校(事後才知道校長是個猶太人),因此便順理成章地放了假。又過了一個禮拜,又放假了。這次是Columbus Day,大概是紀念哥倫布發現美國所以要放假吧。原來當學生的莫名其妙放假的時候也是會有失落感,也許就是從這麼一丁點芝麻綠豆大的事情開始,我與美國文化格格不入。

這次來到加州,聽說p的同學要在家裡舉行一個party慶祝Saint Patrick's Day,於是我才首次知道有這個節日的存在。其實這個非官方性質的節日已經很普遍地被各國慶祝,其中包括了美國、加拿大、澳洲、歐洲等等數十個國家。j告訴我Saint Patrick's Day是個愛爾蘭人的節日(好像也是國定假日),按照傳統,所有人都要穿上綠色的衣服,聚在一起喝用染料染成綠色的啤酒慶祝。在芝加哥,他們甚至把整個Chicago River也染成了綠色,變成當日著名的觀光景點之一。至於那些摻在啤酒與倒在河水的染料裡有什麼成分,我們沒人搞得清楚。party當天,因為我是臨時知道的,行李箱裡頭沒有半件跟綠色有關的衣服;甚至就算我把家裡的衣櫥倒過來,恐怕也很難找到一件綠色的上衣。最糟糕的是我還剛好穿了件赭紅色的開襟針織衫,實在很擔心一踏進去變成萬綠叢中一點紅,會引來什麼奇怪的事情。所幸當天的派對沒有想像中的正式,屋主們自然在身上都有一件綠色的東西,哪怕是頂綠帽子也好(可能外國人不怕戴綠帽),就是要湊個熱鬧。

主人引著我們往廚房去,主辦人之一正在裡頭準備今晚的大餐。這間house一共住了五個房客,其中一個房客是p的同學,其他房客除了是同學的室友以外,似乎也都跟他們的學校或專業領域脫不了關係。主人打開冰箱秀出了整層滿滿的啤酒,其中不外乎愛爾蘭人的愛酒,Guinness。因為不喜歡喝啤酒,我跟主人要了一杯cranberry juice,每次在這樣的場合裡面拿果汁都好像自己是怪胎似的;p理所當然要了一瓶Guinness,我則是借過來品嚐了一口,恩,果然是具有黑麥風味、口感濃烈而苦澀的啤酒。原本p還擔心大家酒不夠喝,所以多準備了兩瓶Choya梅酒當作伴手禮,但是看過主人家裡冰箱的情景,還有每個訪客幾乎都會帶啤酒來訪,可憐的梅酒只能錦上添花了。在美國真的很容易越來越會喝酒,尤其是有跟實驗室遇到老闆是酒鬼的都要小心,他們聚餐的時候一定得喝酒,吃飽飯以後繼續前往bar續杯,bar再喝一輪不夠可以換一間pub補充,再不濟便殺去超市採購,然後帶到某個人家裡無限飲酒狂歡,酒量不好的話這時候只好煞煞風景了。

我們算是訪客群裡面比較早到的那批,大家領了飲料以後便移駕到客廳坐下來聊天。客廳桌上擺了幾盒奇怪的堅果類點心,一問之下才知道他們的房東正住在樓下一層。房東先生沒事的時候喜歡自己做巧克力和核果類的零食,因此他們雖然付了比市價稍微昂貴一點的房租,享受到的福利就是永遠吃不完的手工巧克力以及手工烘焙堅果。我隨手拿了一罐太妃焦糖杏仁起來嚐嚐,乖乖不得了,他們房東做的點心可是有商業水準的呢。後來又開了一罐糖衣花生,連我不是很愛吃堅果零食的人都忍不住一顆又一顆像松鼠一樣啃起來。陸陸續續更多訪客湧入客廳以後,主人很快地溜下樓去帶回兩大塊巧克力板跟一盒巧克力奶油餅乾。其中一塊巧克力板是用心型的模子做出來的,上面不知道印了什麼字,在場的人都看不出個名堂;另一塊巧克力板是由無數個小方形巧克力所組成,順著凹槽一一把他們切開後就是外面賣的單顆巧克力,裡頭有包榛果,外層利用白色巧克力做出十字狀的花紋,整體看起來簡單俐落。我拆開裝零食的方形小塑膠盒,奶油巧克力夾心餅乾因為巧克力的質地很純正,特別能烘托出奶油餅乾本身酥脆的口感,於是那盒餅乾也在眾人夾擊之下,很快地壽終正寢。

就在我們一邊喀滋喀滋與談話間,大廚先生終於把今晚的料理搞定,熱騰騰上菜了。菜餚分成了兩大盤,採自助的方式。左盤有醃製過的牛肉(corned beef)混搭蔬菜(cabbage)與塊狀馬鈴薯和切片的紅蘿蔔,右盤則是給素食者專用,除去牛肉的部分,大致上是同樣的菜色。主菜旁邊另外附有黃芥末跟白醋沾醬,分別搭配牛肉跟蔬菜食用提味。我們有稍微請教過主人,外加事後上網查了一下,corned beef 和cabbage幾乎是Saint Patrick's Day必備的愛爾蘭式晚餐菜單。原先我還把corned beef誤聽成corn beef,然後一直想玉米牛肉到底是什麼東西,盤子裡面也沒放玉米,是因為美國的牛吃玉米長大嗎?其實根本就是英文不好整個人在狀況外的誤解(汗顏)。這道菜的口味非常樸實,除了牛肉用鹽醃製過有鹹味以外,其他的青菜都只有水煮過的味道。網路上有些製作過程更複雜的蔬菜醃牛肉,某些甚至會以酒入醬料當底,不過對這群愛喝酒的人來說,晚餐是什麼似乎不是那麼重要啦。

我們的啤酒很不幸沒有被染成綠色的。j告訴我一個傳說,在流傳久遠的故事裡,有一個會偷錢的小綠人跟Saint Patrick's Day有關,因此到了現代慶祝的方式就會把所有跟綠色有關的東西都扯進來。而就wiki上的說法,本來Saint Patrick的代表色應該是藍色,而不是綠色,但在有人挪用了”the wearing of the green”借指”wear a shamrock (酢漿草) on one's clothing”以後,綠色便逐漸取代藍色的地位,成為今天Saint Patrick's Day的代表。「於衣服上配戴酢漿草」乃是愛爾蘭人對羅馬天主教信仰表示虔誠或者象徵他們民族與國家精神的特殊標緻,因此在這天,三葉酢漿草圖案相關的商品或點心也成了一大賣點。至於這個叫做Patrick的聖人又是怎麼跟愛爾蘭人扯上關係的呢。相傳Patrick還是少年的時候,在意外中被愛爾蘭士兵逮捕押送至愛爾蘭,之後他僥倖脫身,便以傳教士的身份繼續留在愛爾蘭這塊土地發展。後世雖然沒有明顯的證據指出當年他曾經待過的教堂以及詳細的居住所在地,但推崇他的人日後就尊敬他為愛爾蘭的守護神。基督教禮法中,有將節日(feast day)以聖人名號命名的方式,每個節日都會對應到一到多個聖人,Saint Patrick's Day大致上的由來就是某節日對應到Patrick的那一天。搞得那麼複雜,其實愛喝酒的愛爾蘭人(推廣到更多西方人)只是想找個時間與三五好友狂飲一下,你真的要拿節日的背景由來考他們,沒幾個人答得出來的,還是繼續喝酒比較實在。

這時候,號稱擁有四分之一愛爾蘭血統(我忘記是他母親還是父親的父母是愛爾蘭人)的G先生從廚房拿了超大號啤酒杯看起來裝載足足有一公升以上的Guinness,還有兩個內含不明液體的烈酒杯(shot glass)走進客廳,原來是要表演喝酒。這時候本來散落各地喧嘩中的人群紛紛靜了下來在一旁圍觀,於是G開始對我們解說。他手上拿的小烈酒杯裡,一杯裝的是Jameson,某種愛爾蘭威士忌(Irish whisky);另一杯是Baileys,愛爾蘭乳狀威士忌(Irish cream)。一般的啤酒調酒(boilermaker)並不需要那麼麻煩,但是這款調酒因為基酒有Baileys的關係,如果一開始就將三種酒直接混和,會造成凝乳(curd),就像把牛奶倒入檸檬紅茶裡面一樣會變得非常噁心,所以剛開始必須保持三種酒各自分開的狀態,直到要喝的時候,直接將裝有基酒的shot glass丟進Guinness裡面,這時候三種酒開始迅速混和,而飲酒者必須有本事在凝乳發生前就把整杯雞尾酒全部下肚,否則剩下的酒都會變成鹹豆漿那種倒胃口的爛豆腐狀,也沒辦法繼續喝了。這款有名的愛爾蘭調酒不僅本身後勁猛烈,加上要有一口氣拼完整杯的魄力,果然不是普通人可以輕易上手的選擇。它的名字正如它爆裂的口感與氣息,carbomb,取自北愛爾蘭在二十世紀中後期內戰(The Troubles)時惡名昭彰的汽車炸彈攻擊事件。

簡短說明以後,G的目光掃視了全場一遍,大家也都忍不住吸了一口氣等他把兩個shot glasses丟到啤酒杯裡。說時遲,那時快,匡噹一聲清脆的玻璃碰撞,shot glasses離開他的雙手,直墜到啤酒杯,然後……就卡住在杯口了。本來憋氣不敢出聲瞧得目不轉睛的眾人都被頑皮的G先生開了個玩笑,現場的氣氛詼諧起來。這次G先生要認真了!他再度把shot glasses撈出杯口,三、二、一,烈酒杯重重地往暗褐色的Guinness裡沈,然後悶悶發出了咕嚕一聲,虛臾間G雙手捧起巨人啤酒杯,大氣不喘地將約莫1.5公升的carbomb全數消滅,僅僅花了10秒不到。一半的人跟我一樣看傻了,另一半人則是邊看他喝邊發出讚嘆的喝采。事後聽說那杯carbomb下去,G本來紅潤的臉色有瞬間發白一下,就像啤酒漂浮著的白色泡沫那樣,不過扣除這點,他可是一點後遺症都沒有,意識清醒,繼續跟大家有說有笑。G調侃自己有著愛爾蘭血統的super liver千杯不醉,也不怕爆肝,堪稱是一種神人境界了吧。

就這樣,我在加州度過了很愛爾蘭的一晚。於宗教嚴明的教條之下,不管是天主教還是基督教,我誠心的建議Saint Patrick's Day要更名為Guinness' Day。一口道地的愛爾蘭啤酒可以醞釀出來的節慶氣氛,實在遠比他背後冗長又乏人問津的宗教信仰來得深刻;一醉解千愁恐怕也比跪在聖主耶穌基督的跟前懺悔來得有效也說不定。


related album:
Tour to CA again

Reference
1. wikipedia
2. How to make Irish Carbomb: http://www.thedrunktank.com/?p=3|

Tuesday, March 25, 2008

ski

Before going to ski, the memory of learning ice skate last winter kept coming to my mind. Even though I never skated on the ground, it was still worth a try to learn ice skate. At that time, it ended up with bruises on my knees, ankles and a pain in my wrist, but I felt interested when I tried to find out the balance point to stand on the frozen plate in the rink. On the other hand, I guessed I didn’t have that kind of talent for ice sports because Taiwan is a place where it almost never snows.

去年冬天因為某些事情陰錯陽差地導致我錯過了幾次和朋友一起去滑雪的契機,而返回臺灣以後恐怕又很難有機會再藉由旅行到溫帶國家滑雪,所以這次前往加州的主要目的便是放在滑雪體驗上面。鑑於p的經驗談,滑雪不僅消耗體力,回家以後更是傷痕累累、疲憊不堪,因此我們一開始便決定把滑雪的行程擺在整段旅行的最後,避免才剛出擊就無法全身而退影響到其他的規劃。

那日我們沒有起得特別早,p日前才從臺灣回來,帶著日夜顛倒的時差。而我雖然只有三個小時的東西岸時差,卻也不知道為什麼老是覺得很疲倦,很愛窩到棉被裡。或許是因為加州沒有想像中的溫暖吧。p新訂購的雪板在之前終於送抵家門,看他興沖沖地組裝雪板的零件,好像已經迫不及待想要到雪場試用。原本我對雪板是很陌生的,腦海裡勾勒不出snowboard該有的模樣跟使用方式,即使瀏覽過一些網路的照片還是幻想多於實際。看p繞著雪板愛不釋手的樣子,我也跑到旁邊企圖研究了一下。雪板上有很多能夠拴螺絲的小孔,依照個人的習慣與偏好把綁腳的固定架鎖緊在雪板上,之後放入穿著雪鞋那巨大而沈重的腳ㄚ,將雙腳綁死在雪板上就完成了。恩,聽起來像是個站上去就無法行走的玩意兒,我很快就對它失去興趣而跑開了。

p負責開車子,他的學長q也與我們同行。事後聽說,美國東岸風行ski,西岸卻以snowboard為主,因此p與大多數他的同學都是學snowboard,反倒是我印象中傳統的ski乏人問津。巨大的雪板連後車箱都放不下,所以p就學某人把它塞在車門跟座椅之間的縫隙中,兩個肥胖的鞋架子剛好突出在座位的地方,車門也還關得上,只是從此以後我上下車都得用爬的跨出雪板。那個雪板是螢光流線黃綠色圖案的,放在雪上的時候看起來更是耀眼。板子看上去是壓克力材質為主,但是側邊嵌著一層金屬帶,也許是用來刮雪剷雪用的吧。一路上我都與雪板相依為命,車子漸漸向北行,車內的氣溫感覺不出明顯的變化,但是橫過了整片以山野為主的郊區後,San Francisco已被遠遠拋在後頭,路旁的山坡地偶爾能見到雪團,更遠的山頭一片白雪籠罩,針葉樹林綠色的枝幹透雪而出,墨綠與雪色相映生輝,有種電影裡才會見到的北國風光。原來如紐約市般都市的雪,跟山林裡經年累月雄壯的雪,是那樣的不同,我感到都市的雪冷清而寂寥,也許正在飄雪的時候還有幾分詩情畫意,雪堆卻只能帶來茫然的蕭索,灰色的雪更是能勾起人聆聽它們顫抖的自白。

我們一共安排了兩天的行程,在時間充裕的情況下,我們還有機會先到附近的景點閒逛,晚上則住進離雪場大約一小時車程左右的飯店,隔天早起一點就能趕上早班的滑雪課程,當然,只有我需要去上課而已,其他兩位都是老手了啊。首先我們在Lake Tahoe做了很短暫的巡禮。Lake Tahoe位於San Francisco東北方車程約三小時處,地理位置介於California跟Nevada的州界邊緣。雖然看起來只是稍微往北行了一點距離,氣溫卻陡降。當我們首次打開車門的時候,每個人都忍不住往外套裡多縮了些,我也趕快掏出手套保暖。我們把車子沿著路邊的小觀景臺停靠,然後就下車在四周隨意走動。雖然這裡很明顯是個景點,可是由於觀光客不多,地面的積雪甚為深厚,有的地方融雪後又再度結冰,變得光滑而危險,某處階梯更是整片結上了冰塊,踩著時根本沒辦法站穩,弄得大家驚險了一番。我們在雪堆上踩來踩去,新鮮的雪很快被我們的腳印打亂,p跟q學長的腳印都很大,我還可以在他們的腳印裡頭再踩出一個小腳ㄚ來。雪上的印痕可以深過腳踝,剛踩的時候還會有小雪崩往腳底板淹,於是我們的鞋子跟襪子很快沾滿了雪花,在體溫輕微加熱中,雪滑進襪子的纖維裡變得幾分濕潤。

Lake Tahoe上據說還能划船,湖的一隅有個小島上建造著城堡,租船如果能順利找到位置的話,好像就能登島拜訪。我們自高遠的山腰上眺望,水色湛藍猶如寶石的光澤,在雪的背景前,每樣景致的顏色都似深邃了些,大概就像是畫油畫的時候,先用深色顏料打底以後,淺的顏色再疊上去時,色彩自然多了幾分層次感,甚至可以達到某種不可思議透明得發亮的質感。路邊一個小小的觀景臺卻能殺時間殺得飛快,轉眼太陽已經垂在山頭,恐怕過不了多久,天色便會逐漸黯淡下來。這次在時間上不太允許我們繞下山去親近Lake Tahoe,畢竟晚上還有p一直掛在嘴邊的20隻蟹腳加prime rib吃到飽在等我們呢。

由地圖上的相對位置來看,我們決定先到飯店check in,然後再轉出去找美艷動人的buffet。無奈google大神指引的地圖好像有點問題,依照上面該轉彎的地方轉,以及該前進多少mile的距離前進的話,我們大概會永遠迷失在那個不知名的荒涼小鎮裡。夜晚不僅是小鎮本身給人偏僻的感覺,連路旁那長得乾癟矮小的乾冷植物也很不討喜。我們下了公路以後重複在一條路上前後打轉,偏偏就怎麼也找不到理論上應該左轉就會看到的路。後來果然是地圖指示錯誤,原本我們一直在上面來回尋找的那條路,開到某個階段就會忽然變成另外一個名字,我們在找的名字,而那條有了新名字的路,就會帶領我們到其實用眼睛早就可以看到,也是那一帶唯一一棟看起來有飯店氣勢的建築。唉,雖然是找到了路,但是一直不相信可以住在那麼宏偉飯店的直覺導致我們白白繞了很多冤枉路,也折損了我們享受美食的時間呢。

匆匆完成住房登記手續,眼看都已經七點多了,要是再開車出去找buffet,會不會抵達後發現只剩下蟹殼跟肉末啊。不行不行,我們很快撇下了原訂計畫,先向這棟出奇好的賭場兼飯店打聽有沒有供應buffet。工作人員很快把buffet的方向描述給我們,賭場跟飯店的餐飲區有合體的感覺,紊亂的動向中暗示著吃飽賭、賭飽吃嗎。後來我們更直接溜進去buffet的供餐區刺探一下他們是不是也有蟹腳跟牛排,於是就在佔地不怎麼大的自助區發現正在切牛排的師傅還有擺在透明冰桶裡堆成小山狀的巨大蟹腳們。p說,比起他們上次在另一個地方吃到的蟹腳是小了一號沒錯,但是在時間拮据下,這樣尺寸的蟹腳也是可以接受的。所以我們便開心地繞回櫃臺買單結帳,換來自己的用餐小桌,準備大快朵頤。

號稱是buffet,等到我們真的開始用餐時,發現除了預先假想的目標物以外,這家餐廳還真沒什麼像樣的菜色,而且,還都很難吃。因此過了第一輪取餐以後,我們三個人的盤子裡面除了蟹腳和牛排,便再也沒有其他的菜色。這塊prime rib被塞進我們飢腸轆轆的肚子裡時,應該是充滿怨念的吧。由於整天下來只吃了一點pizza,肚子過於飢渴的情況是沒辦法耐著性子剝螃蟹殼的,因此prime rib就好像前菜那樣被我們拿來墊肚子,飢餓警報解除以後,大家才換成整盤整盤的螃蟹腳開啃。挑蟹腳原也是種學問,如果把蟹腳山一隻隻夾來夾去想挑好的部位跟尺寸,後面排隊的人總是給我極大的壓力,可是不仔細選又會選到殼多肉薄,或者有身體的片段。蟹腳吃起來味道非常鮮美甘甜,然而蟹身可能是因為浸泡在鹽水中太久或者其他因素,肉質乾澀走味,吃過一口就不會想再碰。後來一次我正好遇到來補貨的好心廚師,他一眼望穿我滿腦子蟹腳的遐想,於是一口氣塞給我十幾隻沉甸甸的巨無霸蟹腳,小小的盤子根本支撐不住,我只好用雙手小心翼翼地捧著,我身後大概又有好幾雙嫉妒的眼神鎖死在它們身上吧。

不出意料的,最後我的確是被這盤蟹腳給打敗了,或許我沒有詳細計算總數,可是我能肯定沒吃到理想中的20隻。p剝蟹腳的功夫簡直神乎奇技,我每次用力一扳,蟹腳殼就會從預先鋸開的裂縫斷成兩半,理想中蟹肉必須要在這個過程中保持完整,接下來只要輕輕施力就能拉出整段蟹腳肉,像是外面魚板做的蟹肉棒那樣子。可是我扳斷的結果都是蟹肉也斷了,餐廳只供應一般的刀叉,以及我覺得過於粗大的塑膠叉子。塑膠叉子從外型上看似專為吃螃蟹而設計的,其實根本就沒辦法通過蟹腳殼的通道,所以我拼命想念著中國人愛用的筷子呢。我在跟蟹殼奮鬥的過程中,p很有技巧地掃空他面前的那盤,於是吃飽的p開始幫我剝蟹腳,然後大概是忽然可以很輕鬆吃到蟹肉的關係,所以那些耗費在跟硬殼纏鬥的力氣都省下以後,我馬上就覺得飽了。

每隻蟹腳的味道都還好,可是吃了過多鹽水煮的螃蟹,有點感覺頭暈目眩,好像是短時間服用過多鹽類造成電解質不平衡的後遺症。我們三人都很努力喝了不少水,那種症狀還是持續了好一陣子,看來是真的有點掃盤過度。頭重腳輕,肚子很撐地到了賭場區去閒逛,奇怪的是,賭場跟飯店之間並沒有特別設關卡檢查出入者的年齡。回想上次在加拿大的賭場,安檢人員看著我的護照告訴我我看起來只有十六歲,很可能進去以後再被盤查,這大概是東方女人在西方世界唯一的優勢吧。吃角子老虎機最吸引人的就是拉桿時候的感覺,如果只是一直按同一個鍵看著螢幕的轉輪跑動,有點機器跟機器在互動似的。我們挑了幾臺一次只要1 cent的機器跑了幾趟,通常一臺機器剛上手的時候都會立刻小賺一筆,這實在很難令人不去懷疑賭場是不是有事先調整過機率之類的,然後就在小賺幾次以後便再也贏不了了。歸納出這個現象以後我們試著在小賺時馬上印出兌現的條碼,然後轉到另一臺機器上面跑,看看能不能一直維持小賺。偏偏就在實驗的開始,q學長挑到一臺吃人不吐骨頭的機器,偏偏又按錯鍵一次壓上了所有籌碼,結果我們便連本帶利輸個精光了。小賭宜情,每次轉動機器只花1 cent的話,是不是連維持賭場營運的電費開銷都賺不回來呢。

次日清早,車身上結滿晨間的朝露,每個車窗都被六芒星狀的冰晶遮住,一時間想要開車上路還不行。我們坐在車裡開暖氣等冰晶融化,p有點擔心路面也結了霜,昨晚夢裡甚至夢見了開車會打滑而險象環生的過程。IHOP的店門豎了一張pancake吃到飽的告示,上面的pancake一層又一層地疊成了塔狀。果然菜單上面出現了鬆餅吃到飽的選項,不過無論是不是點吃到飽,價格跟單點是完全一樣的。所以呢,當服務生把單點的鬆餅送上桌來的時候,那一整盤肥厚寬大的鬆餅還真是駭人聽聞啊,光是看就已經覺得七分飽,後來不免淪落到打包的命運。

匆匆趕至雪場,早起的鳥兒們都已經全副武裝塞在入口,購票跟租雪具都需要排隊,餐廳及其他公共場所也是座無虛席。我費了很大的勁才把腳綁進雪鞋裡固定好。那一雙鞋子本身非常厚重,在腳板上有多個金屬扣環幫助固定,富有經驗的q學長幫我把一個個的扣環上緊,一直綁到腳踝上面。穿完起身的時候覺得兩隻腳好像被地板給黏住,身體沒法子站直,走路既像猩猩,又像企鵝,且還慢得不得了,最後乾脆半走半跳,手上拖著兩塊長長的滑雪板(ski),雪板上又掛著兩跟雪竿(pole),為什麼其他外國人看起來那麼帥,我卻一臉雪災中剛滾出來的拙樣。p跟q還很有義氣地把我丟給滑雪班的教練就坐纜車去享受他們的滑雪假期了。

我們的滑雪教練其實是個老頭,一個人領著十幾個黃毛丫頭跟小子準備傳授我們滑雪的第一門課。來學習的遊客除了像我這般大小的學生,也有青壯年或中年的夫婦。教練雖然看起來有些年紀,不過穿著雪裝的他容光煥發,動作跟姿態也非常流暢,就好像他能在雪上自在游泳那樣吧。首先他先教我們怎麼穿上ski,以前的我可是都以為滑雪像是衝浪那樣,人站在板子上就可以自然而然滑動了,實際上我們的腳都必須很謹慎地固定在ski上,卡榫之間不能卡進過多的雪,鞋子的大小跟ski上面的夾子也都是預先對照調整好的。夾子打開後把腳放進去踩下卡榫夾子就會自動卡上,要脫掉的時候則是用pole的尖端按下腳後跟的開關,卡榫便能重新放鬆打開。對於新手來說pole就是拖鞋子跟跌倒以後支撐爬起來的工具,在滑行的時候則派不上一點用場。

穿好ski,教練開始示範在雪地行走的技巧,我們一群學生就像母雞帶小雞那樣左右搖擺地在雪坡下的那塊教學空地練習。穿著ski的腳變得更不靈活,於是走路的姿勢就變成鴨子似的一步得拐一次。到了要上坡的時候,教練能靠pole輕易地逆坡而上,我則是用力了半天還會向後滑下。所以這時候學生都改成側向移動,靠著ski側緣強力的鏟雪能力定住身體,接著便能一步一步爬上緩坡。這種移動方式雖然頗缺效率,不過很容易上手也幾乎不會失敗,算是新手入門的第一招。我們爬上去的那個緩坡真的是個緩到不行的坡,遠遠望去的時候會以為是塊平地,只有真的站在旁邊才會覺得稍微有傾斜。話雖如此,我們這群學生還是有超過一半的人在這個教學坡上跌得東倒西歪。

教練說他以前是專門指導小朋友滑雪的老師,但是他發現教導小孩的方式同時也很容易讓大人理解,所以就把那些理論應用到了我們身上。在開始真正滑行以前,教練洞燭機先教了我們各種跌倒的姿勢,還有怎麼在跌倒以後重新爬起來。穿上ski的腳非常不符合人體工學,不僅容易卡在雪中困住跌倒的新手,好不容易快站起來了卻會因為ski摩擦力太小而再度跌倒或者滑下斜坡去。所以教練一連模擬了好幾種摔得一塌糊塗以後敗步復活的絕招給我們看,而下下策就是脫掉ski先爬起來,再想辦法把ski穿回去。

接下來最重要的一課就是教我們怎麼煞車減速。煞車的原理跟橫向爬坡如出一轍,就是利用ski側面鏟雪的能力增加阻力達到減速的目的,為了達成身體正面向下ski又能用側鋒刮雪的狀態,教練要我們腳尖保持原位,腳跟向外打開,膝蓋必須打直,讓ski向外沿展成大字型。這個動作對我來講很像跳舞的動作,開腿的時候大腿施力跟保持平衡的方式有股熟悉感,最需要克服的是面對下坡時,內心恐懼會牽動人自然而然想要縮成一團的衝動,因為那種姿勢下一刻直接的效應就是真的撲跌在雪上。成員們一個個從緩坡上滑下煞車,其實那種程度的坡不減速到了平面也會自然停止,所以不會給新手帶來太大的壓力。教練一個個檢視每個人的動作,給予一定的技術指導,大部分的人也都能順利完成減速的任務,除了某個中年婦女以外。

在減速的過程中,有些人會意外學會如何轉彎,而下一個入門就是教導如何改變方向。那些因為煞車而轉彎的人其實是由於他們兩腳對ski的施力不同,當腳尖用力踏的時候ski的位置便會改變,那種感覺有點像是踮腳在ski上,只是腳跟並沒有真的離開ski。教練讓大家去感覺左右腳施力不均勻時造成的轉彎效果,把身體放鬆拋開走路時轉彎的直覺。此後教練帶著大家準備搭乘纜車到真正的雪道上實習。

能好好搭上纜車也是一門藝術。纜車從頭到尾都沒有停頓過,不停地旋轉不停地把大家往上頭載,為了跟上纜車的速度,所有人必須在前一批人坐上纜車以後,使出渾身解數來到指定地點等纜車的座椅從後方逼近,然後整個人彷彿被纜車椅剷起來似的便騰空了。腳一離地我才發現兩隻綁上雪鞋跟ski的腳重達千斤,雙腳隨著慣性晃動的時候幾乎要把我整個人也帶出纜車直墜在下面的雪地。就這樣不安地被沈重的腳懸吊著,纜車不停往上,景色越來越美,心中正開闊的時候,終點站即將到達,教練指示我們將身體往前傾,最後我以一種被倒垃圾的方式撲跌在纜車站的小坡上,還順便撞到了前面還來不及爬起來的另一包垃圾。

由於我們小隊裡面的那位中年婦女一直沒辦法學會基本功,教練花了大半的時間陪在她身邊做一對一的指導。她因為太害怕跌倒而跌倒,因為之前跌倒的陰影使她再次跌倒,最後所有人都順利地滑下雪坡以後,她跟教練便消失在雪坡上繽紛的人影中。一看時間,已經中午過一點點了,我從滑雪初級班畢業。

用手機跟p和q取得聯繫以後,雪場的餐廳還是依舊人山人海。P拿出事先準備好的protein bar分給我們充飢,我們又累又餓便在飲水機旁配著水把黏呼呼的protein bar嚼進肚子裡去。事前p幫我做了很健全的心理建設,把protein bar說成了天底下數一數二難吃的食物,又硬又黏,沒什麼味道也不好吞。我親自品嚐以後發現比想像中的和藹可親許多,吃起來類似更紮實的granola bar,咀嚼或許有些費功,可是沒什麼特別古怪不能接受的味道。此後p跟q陪我在新手道上滑了兩三趟,順便見識一下他們兩位滑雪的英姿。

看到p學snowboard大有進步,練snowboard除了搭纜車的時候看起來很像跛腳以外,大部分的時間帥氣度都是滿分的,就連要跌倒的時候飛出去也比學ski撲倒來得炫!當然帥氣的代價就是跌得特別痛、特別重,外加全身肌肉酸疼,無法短時間內康復。q學長平常看起來人很懶惰,每次大家相約打網球、騎腳踏車的時候,他都寧願窩在咖啡店裡研究他的偉大學問跟夢想,不過他滑雪的樣子穩穩的,平淡中自有一番氣度,些許地出人意表。q還順便糾正了我幾個不正確的姿勢,順便傳授了怎麼在陡坡生存下去的秘訣。雖然好幾次停不下來的時候都把前面的無辜老百姓給拌倒,雖然有一次差點跑去撞樹準備往生,還好ski插入厚雪中而停止,雖然常常搞得腳上兩片ski卡在一起打架失去功用,可是在雪場關閉前的最後幾次練習,我已經約莫有獨當一面的滑雪能力。

冬天很快地過去了,以後回臺灣了還會有機會再去滑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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