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October 30, 2009

Pet Society for Shopaholic


Pet Society, abbreviated as PS among game players, is a flash based web game designed by Playfish. It is believed that PS was first released in the second half of 2008 and keep growing and developing till present. Although PS came out with the idea of free little game on Facebook, Playfish is supposed to earn some revenue from advertisement to pay for its daily maintenance fee. Probably in the second half of 2009, Playfish created a kind of “cash shop” in PS which literally means that you have to pay real money for those virtual items sold inside that store. By doing so, Playfish can make real money faster through more ways and at the time, that won’t affect general players too much since you don’t need to purchase anything inside the cash shop to play. However, Playfish recently disabled (fixed) a so call “mysterious box glitch” which originally bring steady and unlimited income to players who don’t buy game coins by real money. It doesn’t mean that you can’t earn game coins through some “legal” ways, such as visiting friends, playing with your pet, scrubbing your pet or racing in the stadium, nevertheless, those time consuming procedures can only provide you the among of money far less than what you actually want. So players have to “cheat” in order to get enough game coins for their desired items in the wish list. Once Playfish removed this glitch, items in the normal store would be no longer affordable for general players. Only if you play hard and add people you don’t know on Facebook in order to visit them to get coins reward you might have a chance to own all “this week special” items within that specific week and still have a hard time to get everything you want. All I would like to say is that I treat PS as a fabulous game for shopaholic before but now, I totally lose this way to comfort the shopaholic soul inside the heart of every woman. I am sad in the end. “PAYFISH” some players are yelling.

Friday, September 11, 2009

搖頭娃娃

我記得第一次看到這玩意兒,應該是在我以前導師的實驗室裡頭。當時好像在某個學姊的桌上擺了一個,著實是新奇得不得了。我把頭湊過去看,永遠掛滿笑容的他用很舒服的頻率緩緩擺動著他的頭,雖然腦海中第一個聯想到的是那種會隨著聲音扭動跳舞的可樂罐頭或者向日葵,不過感覺起來搖頭娃娃更多了一分隨性與自在。同學熱心跟我解釋搖頭娃娃的原理,仰賴太陽能擺動的他,不需要裝電池,只要實驗室燈光亮起的那一刻,彷彿是迎接早上的晨曦,他就會開始活動起來。

日本人總是有辦法設計出一些令人愛不釋手的小東西。搖頭娃娃被放在特殊造型的透明塑膠外盒中,只要輕輕將底座的開關撥開,再把塑膠上蓋覆蓋回去,搖頭娃娃便會靜靜坐在書桌前,於有人煙的燈火下隨著主人一起辦公、一起做實驗,不用擔心灰塵會漸漸淹沒了他。有人說,可愛的布娃娃通常的特點便是頭的比例相對起來非常地大,比如娃娃界的首席代表之一Hello Kitty,便是個二等身左右有著奇異大頭的怪貓。頭佔的比例接近三等身時,會不自覺令人們想起嬰孩的模樣,因此便順理成章連結到可愛與天真無邪的印象。搖頭娃娃也是個二等身的大頭鬼,晃頭晃腦的他帶著幾分傻氣,可是卻也藉此容易卸下人的心防,成為另一種療癒系商品。Hello Kitty還有另一個嘲弄的別名稱為「無嘴貓」,這被解釋成現代人往往需要一個傾聽的對象,而不是一個不停嘮叨製造出更多麻煩與問題的人。面對娃娃的時候,人可以獲得擁抱,獲得安撫,即使對他說一整夜的悄悄話也不會有一絲一點的厭煩。仰賴光源的他,不會因為電池耗盡而停擺,他的賞味時間沒有期限,主人醒著的時候他隨即跟著甦醒,當你道晚安時,他也會徐徐入夢。日復一日地,有他就有微笑。

Sunday, July 12, 2009

三石 (stones) -5

紅色,滿樹紅色的秋葉,竟然就像剛渲染的水彩,鮮明得要滴出汁液來。很熱情的顏色,在冬日的死寂還未披裹大地以前,紅正在街頭巷尾跳著舞。到了公園入口,這樣的活力更是督促著人往裡走,往更深的紅裡沈浸。我的眼睛被飽滿的色調洗亮,或許是出於秋日誕生的關係,紅色與血色喚醒了蜷伏在母體中的溫暖觸感,充盈的血液與羊水悉心呵護還未睜眼的雛形,有一種飽實與滿足的安定感隨著紅葉飄來我的身上,直到與母體分離的那刻前夕,這一切都無所欠缺。

乾冷的空氣嗅起來特別醒腦,原本還帶著三分睡意的我,這時候精神漸漸回復。還有一點泥土與腐葉綜合的味道,進了公園,城市的喧囂彷彿從眼到鼻被隔絕了。紅色敞開蜿蜒的小徑,不知身在何方僅循著路慢慢往裡頭繞。我試著研究路旁豎立的告示牌,上面繪有公園完整的地圖,以及各處設置的景點,然而獨缺了點出遊客現在所在位置。我一臉大惑望著他,這種形同虛設的地圖真令人無所適從。他很中庸地表態,就繼續走走看啊,沒關係的。

從某處開始,我們離開了鋪著柏油的道路主線,轉進一旁灑滿碎石,走起來喀吱喀吱的步道。柏油路的外側設有一條供腳踏車跟慢跑者通行的運動區段,而碎石步道就僅有徒步才能進入了。有好一陣子我們之間什麼話也沒說,就聽著耳邊石頭的呢喃軟語。從特定的角度眺望,大廈的身影會與樹梢錯綜著,雖然「都市叢林」似乎不是拿來形容眼前這種景象,但是此刻誤用著卻覺得格外貼切。只有充滿植物呼吸的城市可以感動早已被文明扎根的都市人,隨著四季變換的花序,葉片的紅橙黃綠,大概就像人每天出門必須更換衣衫一般,市區的樣貌即使是人為的,也要跟著時節汰換。

不知道那是不是我的錯覺,他看起是識途老馬一個。雖然在電話裡,他說他也沒來過這邊,我想來的話剛好可以一起湊熱鬧,可是他的模樣難免透露出他對此地並不陌生,問題是,也許有千萬個理由可以找,卻沒有半個理由可以解釋他隱瞞已經來過的事實。「妳在想什麼啊?」我的狐疑被他打斷,他若無其事地朝著左前方指去:「那裡有湖耶。」順著他的手勢,果然多彩的樹叢後面有幾點藍光顫動,好像是水面。「要不要去看看?」我點點頭,便跟著他走了。

為了看湖,我們來到另一段柏油路,這裡人煙稀少,前後看去,竟然只有我們兩個。柏油路似乎是繞著湖而設的,因此走了好一會兒,我們依舊沒辦法更接近湖,它就在眼前,但是路面高出湖面許多,之間斜坡上長著稀疏的灌木,沒有遇到能往下的階梯。「我們可以爬下去嗎?」我好奇地問了問,只看到他一副為難的樣子,就明白會被拒絕了。「這樣下去的話,」他的腦袋鐵定飛快運轉著:「很有可能會爬不上來。」我有點刻意裝出很失望的樣子,看著藍色的湖面,落葉遊走其間,好像很好玩呢。可惜他的回應還是很保守,再找找看,應該會有地方可以到湖邊賞景吧。稍微向前步行了一小段距離,我遠遠看到湖邊有個小亭,亭子裡頭人影晃動,很可能有小路可以往下到亭子裡。我們逐漸往亭子的方向靠近,卻發現亭子的大小並未隨著距離縮減而增加,已經在裡面的人看起來彷彿是擁有了自己的亭子,就在那刻,我對賞湖的興致突地削減殆盡。晶瑩剔透的湖面在我眼前粉碎成一輪輪的波紋,便這麼隨風遠去。

迷樣的路徑盤據在壯碩的公園裡,牽引我們來到一處有著噴泉與雕像的廣場。恣意挑了張沒人坐的長凳,我們面對盛滿淺水與硬幣的噴泉稍做歇息。噴泉的最中央有一座裸女的塑像,她雪白的雙手高捧著一個水瓶,泉水悠悠地從瓶子裡往外傾洩,小部份的水淌過她豐滿的身軀,剩下的則灌入整個水池裡。池水雖淺,卻足以乘載起遙控帆船,我盯著那一艘小船在水裡打轉了好一會兒,隨後才發現他獨自在發呆。「想什麼啊,那麼認真?」『喔,妳會不會想許願?』「把錢扔進去水裡嗎。」我從椅子上爬了起來,走到噴泉弧形的邊緣,只見裡頭星光點點灑滿了各種面額的硬幣。「我許完願如果把硬幣拿起來,願望就不能實現了嗎?」『應該是沒有太大關係,我想這個水池從來沒有滿過,大概到了晚上會有人固定來回收硬幣吧。』「有可能是流浪漢撿走喔。」『有可能。』「我們的願望原來是另一種解決社會問題的方法啊。」說著說著,他不曉得從哪裡變出一枚銅板,轉眼間已沉到了池底。「你剛剛有許願嗎?」『恩。』「是什麼啊?」他又恩了了一聲,沒有一絲透露的意思。「小氣鬼。」其實,就算他不願意說,我都好像可以猜到在他心裡盪過的願望。祈禱隨著硬幣躺入秋日沁涼的池水,心是不是可以藉由這樣而堅定呢。

我沒有真的跨入水池拾起那一枚硬幣,似乎有種說法是在得到以前必須先懂得失去,因此才會有那麼多供人祈願的地方總是令人付出了微微的代價。然而另一個殘酷面卻是,在大多數的現實狀況中,即便先失去什麼了,也很有可能空手而回,如果我投下一硬幣卻貪求一個誇張的結局,那麼失去其實便是最輕微的懲罰吧,懲罰我的奢望。遠處傳來一段耳熟能詳的鋼琴曲,我自然而然跟著曲調默默哼唱著,只是一時竟然想不起是哪位大師的作品,僅記得曾經有人形容過,這乃是最能撫平人情緒的曲子,在每個疲憊的夜晚,它貫穿人心,坦蕩而內斂。「你又在發呆了啊?」他的聲音把我從自己的世界中抽離出來,我想如果他是架鋼琴的話,一定也能演奏出來那樣率直舒服的樂音,如果能有機會,我想讓他聽到自己發出來的聲音有多麼像一首幽雅的古典詩歌。「前面好像有個小店呢,而且在湖水旁邊喔!」追著琴聲,波光瀲豔的湖水竟然在拐了那麼大一個彎,幾近迷路之後重回到我的懷抱。也或許是另一個湖吧,只是它們那樣相似難辯。湖畔有間木片搭起的小屋,尖型的屋簷漆成雪白色的,讓整個屋子從外觀上感覺十分清爽。屋外有木板搭起的小碼頭,一直往湖心延伸,碼頭的一側擺了幾張露天餐桌,最底端有個墊高的舞臺,琴聲就是來自於舞臺上的一架大三角演奏琴。我頭一次超越了他的腳步,自顧自地往碼頭走去。鋼琴那樣精緻且脆弱的樂器,竟然放在碼頭邊一個沒什麼庇蔭的舞臺上,可是那種穩健乾淨的琴音卻沒有透露一絲琴體對環境的抱怨,而我怎麼也猜不透這樣潮濕的湖邊,一架露天鋼琴究竟是怎麼度過那麼些日子。隨著距離拉近,琴手穿著燕尾服的身影也逐漸從鋼琴後面顯露。他瞧見我們很積極地靠近,竟出乎意料地停手。我不好意思地向琴手點點頭打了招呼,他走下舞臺一面問著,有事嗎?我搖搖頭表示,我們剛好路過這帶,被音樂吸引過來了。琴手笑開容顏,其實他已是個上了年紀的人,但那身裝扮還有演奏的氣氛讓人覺得他好年輕。他告訴我,今天是這間店一個特別的紀念日,每逢這個日子,他都會將鋼琴推到外頭彈上幾首從前練過的曲子,倘若我們喜歡,也可以在碼頭邊隨便找個位子坐下來,不用餐也無妨。這時候那個在我背後的他卻朝我耳邊嘀咕了一句:「想划船嗎?那邊好像有船耶?」往舞臺的對向看去,碼頭另一邊的確停靠幾艘瘦窄的木船,一艘大概能容納二、三人。『該不會是裝飾品吧?沒看到有人在划船。』琴手聽到我們之間的悄悄話,我一直懷疑我的聲音真的有那麼大嗎,他大方告訴我們,今天我們想出航的話,可以不用收費沒關係。天啊!我這輩子連船槳都還沒摸過,更別說是划船了。我們好似被趕鴨子上架地推進了某艘小舟,繩纜一鬆,兩個人便順著微風搖曳的湖水漸漸飄離碼頭。琴手靠著碼頭邊喊著,別怕,這個湖很小,一下子就轉回來了。接著又揮了個手勢,要我們趕快動作遠行。

我很耍賴地伸伸舌頭說:「我對這個沒經驗喔。」不料他更不負責任地告訴我:『我也沒有啊。』「那誰來掌舵?」『我先划一下,等會兒到比較裡面再換你划這樣好嗎?』我盤算著到底是划到湖心比較困難還是划回家比較困難,此刻他卻已經開始付諸行動,把兩支槳攬到左右,有模有樣地推著小舟離開碼頭。在剛起程的那短暫時光,乘著船與迷濛秋色往湖心前進的美感實在令人沈醉,琴音尾隨在我們的背後,越遠越發悠揚,幾乎是從雲端飄落的天籟。然後我突然發現這艘木船的椅子隔板下,塞了兩陀亮橘色的救生衣。「喂,你看這個,這什麼意思啊?」『不會游泳的話,還是穿起來比較保險吧。』他泰然自若的模樣,簡直是在暗示我趕快穿上。不過這種天氣要是落水,要穿的可能是塞滿暖暖包的救生衣,而不是眼前這款;況且我自己知道我是會游泳的,即使長久以來我都為了某個理由在他的面前假裝旱鴨子。那已經是好久以前的事情,至少有個五年吧,這五年間我都願意在他的面前維持旱鴨子的形象,而往後也會一直那麼下去的。

湖心靜謐到令人詫異,琴聲在不知不覺間已不復聞。他放下雙槳,額頭上掛有幾滴汗倚靠著船板,呼吸比平常些微急促。「累嗎?」『不會呀。』明明一定很累的他,老是把自己撐得好像無敵鐵金剛。我從來沒聽他抱怨過任何事情,也沒看過他任一種困頓的模樣。可是我任性地相信,他出於私人的神聖堅持,必須表現在處事上無比的剛毅。大概只有她才能明瞭這背後心思的用意吧。「那我們在這邊待一下好不好?」這是我唯一能做的。他點頭默許後,雙眼緩緩閉攏,胸膛深深吸了一口氣。在他的腦海中有一片風景。人總是不斷羅織著夢,而這個湖與世隔絕的風貌便是夢的溫床。我同他一起輕閉雙眼,呼吸間有股倦意再次襲來。不想划槳了,好想找個地方躺著,隨著秋意徜徉漂流。我心裡默默想著在小舟上有個能供人平躺的空間,仰對著天空,無人操控的小船便這樣恣意漂移,總有那麼一日會靠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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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時候幾乎要以為沒辦法把故事說下去,
可是遇見了來自過去的人,看了在舊地拍攝的電影,
昔日的靈感好像又回來了似的......

Friday, April 24, 2009

侵佔還是竊盜 (misappropriation or larceny)

在我第二次到警察局(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報案做筆錄時,先來接應的員警跟我解釋,上個做筆錄的員警之所以要把筆錄上的罪名寫成「侵佔」,是因為侵佔罪判的刑比竊盜罪還重。我不得不承認自己並非法律人,這個罪、那個罪的到底怎麼論刑誰曉得呢?接著員警二號又告訴我,況且抓到犯人以後罪名如何論處,也是依照法官來判定,筆錄上的罪不過只是個參考罷了,不用那麼認真啦。我從員警二號那種輕描淡寫卻又帶著指責我小題大作的口吻裡頭,充分感受到員警們真的很怕惹事上身,最好案件都能大件化小件,小件化無件。再參照警察局『秘密基地』牆上貼著的警語:請勿在公用電腦內安裝遊戲軟體或使用公用電腦玩遊戲;請勿在做筆錄時玩接龍、看影片或聽音樂;看完影片或音樂後請記得刪除檔案,以免佔用太多硬碟空間……諸如此類的標語在在顯示了我們偉大的人民褓姆究竟每天都在幹嘛。

員警二號的打字能力明顯比我第一次遇到的員警一號好。員警一號不但錯別字多,而且速度感覺上就像是會跳針的唱片機播音樂。當時我一度建議員警一號讓我直接把筆錄打好再給他確認,以避免他問完我以後得在鍵盤上摸半天,並且還會擅自修改我說的供詞。然而員警一號始終沒有答應我的好意,他說製作筆錄乃是員警的職責,若長官發現筆錄是受害人自己輸入的恐怕會遭受譴責,隨後點了我一下在左上角的監視錄影機,要是被拍攝到我幫他製作筆錄,可是天大的問題啊。公務員真的很好混,正常打卡上下班,要是打字速度快還得多做好多事情,何不乾脆點就在鍵盤上神遊個一兩個鐘頭,如此一來整天都有事情可做,而且也可以表現出認真的模樣。等他打字等到快睡著了,先前還要我在紙上寫筆錄,之後他輸入電腦時又重複且完整地再問了我一輪,那我花時間寫下來的紀錄究竟是做什麼的呢?反觀員警二號,他一邊對我碎碎念了法律規章在「侵佔」和「竊盜」上的差異,另一方面又製作了兩頁新的筆錄。他嘴裡沒停過地加註著,某些時候侵佔罪是比較嚴重的,而某些時候竊盜罪是比較嚴重的,通常我們警察都會盡量挑刑責重的去寫。如果他曾聽過員警一號對我說的解釋,應該會想馬上賞自己一個巴掌。一號說,因為你無法確定東西是自己搞丟被人撿走還是被人偷走,因此我們只能寫「侵佔」,代表「侵佔遺失物罪」,以避免法庭上法官說你誣告對方,反而你要承擔責任。我們這是保護當事人的作法。如果侵佔遺失物罪會大於竊盜罪,那天塌下來大概也都不怎麼奇怪了吧。

一般的侵佔是指「將自己原持有他人之物,變易為自己所有」,除了「普通侵佔罪」跟「加重侵佔罪」,再來才是我會遇到的「侵佔脫離物罪」。如果拿「加重侵佔罪」去跟「普通竊盜罪」相比,或許侵佔的罪名會稍微重一些;然而「侵佔脫離物罪」要怎麼大於等於「普通竊盜罪」或「加重竊盜罪」,我就丈二金剛摸不著頭緒了。至於受害者還被指稱誣告罪,那更是令我感到天方夜譚的事情,難道不身為一個法律人,直觀竟然會是那麼顛三倒四的後果,導致走上法庭以後,小偷還可以反咬被害人一口,最後兩個人一起坐牢去,成為牢房鄰居?

員警二號把筆錄寫了寫,又修改(扭曲)了一部份我的證詞,然後告知我他下班時間到了,所以要把我交給下一個換班的員警三號。他們內部都有承接案子的完整流程,因此這將不會對我造成任何問題,我的案件也會繼續被受理。看著他打打筆錄胡亂解釋法規給我聽,之後竟然還可以下班走人,這也未免有點太神奇。交接他任務的員警三號實在是個冤大頭,員警二號這一走,員警三號就成了接案者,於是之後追查、聯繫等任務重擔也就落到他的身上了。員警二號大致指導了一下三號怎麼將兩次筆錄合併成同一個案子,因為警務系統非常死板,報一次案就有一個案號,同一件案子報第二次就會有第二個案號,偏偏這兩個案號並無法靠系統勾稽在一起,也就是說多報幾次案的話,一案或可變成多案,但是有沒有助於督促警方調查,我就不清楚了。總之我很不甘心被員警一號強迫製作「侵佔罪」的筆錄,所以在看過監視錄影機的影片後,確定了我的遺失物確實是遭人扒竊,便不惜多花時間再跑一趟警察局更新筆錄。

這一跑,也發現了員警的辦事效率著實差強人意。我在週六(3/7)晚已經親赴Sogo神秘的警備課調閱監視錄影機把這個小偷從多個鏡頭互相對照中,硬是揪了出來。他也很不幸地在扒竊時,正好對準了鏡頭中間,而且人潮並未擋住我與他,所以整個伸手偷東西的動作被拍得一清二楚,日後倘若落網必定難逃竊盜之罪名。然而到了週一我再次前往報案時,原本已經談好要提供16號監視錄影機傍晚4:56到4:57的犯案現場影片給警方偵辦,過了兩天卻一點動靜也沒有。員警二號表示其實Sogo乃屬他的管區,他與Sogo警備課的主管周先生也很熟悉,而員警有的時候取得這些證物得靠一些平日建立的交情,因為監視錄影帶本是店家自己的私人財物,他們有權力拒絕提供證物出來。所以應該是警員一號沒有這條管道,導致Sogo的人隨口應付了一下,並沒有執行什麼有效行動。

話說,我的隨身物品失竊當日,Sogo上下一副好像很配合的樣子。不但第一時間協助我掛失所有證件、卡片,還願意無條件提供雨傘和車資供我返家使用;更晚時到了警備課,裡頭的主管更大費周章打電話訓了客服部門一頓,指責他們竟然未全程陪同我報案,僅將我送至警察局就開溜了。按照Sogo的規定,客服人員隨伺在旁乃是天經地義的事,於是在他這麼一通電話後,一位穿著制服的客服人員便匆匆忙忙跑來警備課。不過,她所能做的也不過就是站在我身旁陪我一起看監視錄影機拍攝到的畫面,實際上的幫助則是不太有的。Sogo方不儘速提供監視畫面給警方辦案,耽誤了可能緝捕嫌犯的黃金時刻也就算了,我一想到除了我真正在乎這個案子能不能水落石出,而能有那種耐心跟決心去比對監視畫面,才有可能找出兇嫌正面較清晰的畫面供指認,其他的人員大概就是盯著我先前找到的犯人背影,等到一個月後監視影帶記錄銷毀,此後再無人能追溯此案,這樣子心不涼一半也難啊。

這時候客服小姐問我說,你這樣親眼目睹自己被人跟蹤行竊的過程,不會很難過嗎?現在想想,那幾秒鐘的畫面,即便是解析度很低,卻也足以令人心碎,但又不知怎的,我反覆凝視著自我被迫害的鏡頭,有股背上劃開一道長長傷痕,正敞開來淌著鮮血,而又絲毫使不上力,僅能眼睜睜見到它發生,知道歹徒就是他,可偏偏一點用處也沒有。偷竊的人身形特殊,個子整整矮我一個頭,即便一般人用餘光掃視周圍也很難注意到有那麼嬌小的人跟著自己。被竊前夕我在另一臺監視錄影機的畫面中看到小偷緊緊從背後朝我貼過來,甚至密切到我認為當時的我應該會有感覺,應該會多多少少帶點壓迫或不自在的知覺,然而縱使事後回想起來,那個小偷的存在感實在很低。那次他迫近我之後,包包還沒被拿走,也許是我無意間做了什麼動作令他卻步,但也就只有那麼一回我曾經有機會躲開整個讓人無力承擔的事件,在我第二回從錄影機看到又是他時,那特殊到不能再特殊,奇怪詭異到沒齒難忘的背影,就是我被竊的瞬間。

這樣的身材會是小孩嗎?老實說我也不能很肯定,只是兒童的骨架與成人畢竟不同,株儒和小孩理論上很容易辨識的。倘若那小偷真的是特別選來高度接近一般人提袋位置的話,那麼整件事情就是在某個犯罪集團作祟中的非單一犧牲品了。陪同我看錄影帶的警察先生不以為然地說,這個人不過就是把包包拿走而已,真的要論專業,都是那種能拿起刀片輕而易舉把大包包中的皮夾竊走的能手,這又算什麼呢?或許是我見識狹隘,可是他這樣經驗豐沛的言論又能意味著什麼?難不成這些手段低劣毫無技巧可言的順手牽羊者,他們都征服了嗎?更別提警備課帶我到失竊現場場勘,想確認可能拍攝到歹徒的是哪幾臺監視攝影機,卻拒絕回答我哪裡有裝監視器與拍攝的角度跟範圍如何,給我的解釋是安全機密。可悲的是,我指著天花板那幾顆大大的半圓形鏡頭問那些就是監視攝影機吧,所以只有縱走道才能拍攝得到,縱橫交錯的轉角即是鏡頭死角時,警備課主管又不得不向我點頭。

第一次的筆錄做到好晚,我什麼也不剩地在臺北縣市間通勤,萬一真的只有我一個人的時候該何去何從?資訊過於發達後,手機詳細記載了每個需要聯絡人的電話號碼,逐漸導致我腦海中除了家裡電話與自己的手機號碼,再也記不起任何人的聯絡方式。在警局的時候也不是沒有想過整個崩潰的一刻,或許就是因為在自己心底原來那個健全開心出門的人已經徹底毀滅,所以當下才能立即出現一個沒有歇斯底里、沒有眼淚、沒有瘋狂,可以一通一通撥電話把信用卡、提款卡、手機等在第一時間掛失,然後微弱地堅定地對父母說,我人在警察局報案,會晚點回去,請幫我開門。

手提包不是包袱。似曾有人說,女孩子的隨身包包裡帶著越多東西,就代表她是個越沒有安全感的人。我感受著當時雙手輕盈的觸覺,捷運的單程票,好陌生啊。現在正搭車,等會兒要走段路的人究竟是誰呢?幾天後偵察隊聯繫我,向我詢問了一些關於報案的內容,原來是因為警察局雖然將案件交由偵察隊受理繼續偵辦,實際上似乎沒有很完整將已知案情內容轉達給偵察隊,他們甚至連我有到Sogo調監視錄影帶的事情都不甚曉得,更矇提什麼隔天或週三就可以拿到片段的監視錄影帶做調查分析使用這樣子毫無根據的承諾。也許報案本就是圖個心安,好像壞人終究會遭受神聖法律的制裁,實際上壞人老早就把我的手機給關機,讓朋友在msn上問我是不是偷跑去國外度假沒跟大家說。一週多以後的晚間下班後,我還翻箱倒櫃找出一年多前購買手機的相關憑證,把每支手機特殊的十五碼編碼告訴偵察隊,提供他們一條線索去察看失竊手機可能被使用的狀況。起初我有幻想過利用各個基地臺發訊跟手機溝通來做衛星定位,是不是能將嫌犯所在位置的範圍鎖定出來。在剛剛失竊不久時,我透過Sogo一樓客服撥電話給自己的手機時,我還可以聽到它開機卻無人接聽的等待通話音,那時候的扒手是否正在逃竄呢?

時至今日,偵察隊打來反覆詢問同樣問題令人感到警方組織間訊息傳遞薄弱的電話已不再復現。有一日我會在承認過自己疏失以後緩緩釋懷而將這件事情淡忘,只是在那個痛苦的當下,在不斷自責與承受別人責難的期間,我老是覺得有人跟蹤著我內心充滿恐懼之陰影;再看看自己空蕩蕩的「新提包」,如此莫可奈何刺痛的心情,是怎麼好轉的。

Sunday, April 12, 2009

Flavor of Life

還記得那天,我依稀這麼說著:「人一定要傻到某種程度,才會在一週內跑三次陽明山。」北臺灣有很多景點的,但是剛回臺灣的時候,我還真的就那樣傻傻地七日內三進三出陽明山。說也奇怪,即使是從小到大踏過無數次的地方,重返時卻有點收到禮物的驚喜感覺。無論是白日豔陽下的陽明山,還是夜晚霧氣能浸潤衣裳至半濕的陽明山,都令人感觸良多。我小學的時候甚至曾親手用珍珠板一層一層割出七星山的等高線立體模型,之後還為它小心翼翼地上色及噴固定漆,雖然不知道是不是打完分數交了差模型就被遺棄了;好似曾跟著父母的員工旅遊親自去登上七星山巔,沿路滿是硫磺氣味差點要讓人換不過氣來,卻沒有因為不舒服的感覺留下討厭的回憶。竹子湖原來並非真的有一片湖畔隱藏在深山中,指的是『竹海』的意思吧?小油坑跟石油也一點關係都沒有,地心的蒸汽冉冉上昇;唯有牛奶湖那乳白色的水塘真的名符其實,是不是會跟在帛琉洗過澡的牛奶湖一模一樣呢?還有一個縱然尋尋覓覓也未必到得了的觀景臺,老實說我也不是很清楚大屯山頂是不是那個地方的名字,不過如果被那兒深夜又涼又勁的風吹感冒了,我可是一點也不會後悔。

室外騎腳踏車的感覺確實跟健身房中的不同(雖然也不是真的有認真跑過健身房,可是參觀過可以算嗎?),周遭的景色是會變動的,然而若景致並不格外迷人時,在外頭騎車,甚至在慢車道上聽著背後一臺臺汽機車擦身而去,這樣的感受到底是否依舊美麗。不過,我唯一肯定的是,我喜歡那晚迷失在城市裡的感覺,分不清東南西北,即便是同樣的連鎖店、便利商店,也都新奇無比。原來溫泉區是在新北投站而不是在北投站,這樣受騙的情節簡直就和士林夜市在劍潭站而不在士林站一模一樣。本以為那斜坡會很陡很難騎,路程也會很長,爬到一半只想放棄沒有辦法繼續,卻在嘗試之後驚訝地看著盡頭說不出話來。一時興起好想留下來在溫泉會館泡湯休息一晚,可是住宿一人要兩千八百多塊會不會有點太超過啦。其實並沒有特別喜歡泡湯的,甚至可能是去了北海道都不會去泡湯的人,但是,倘若能把腳踏車一丟就走進去一家聽都沒聽過,也沒有事先上網調查價位與服務品質的溫泉旅館。唉,怎麼會有這種無可救藥的想法。

自從我在岔路中間的安全島上看見一根豎立筆直的路標:『陽明山(往左),北投(往右)』,我心底便不斷盤算著能騎機車也能開車上去的陽明山,究竟能不能憑腳力騎腳踏車上去呢?有些人應該會先開車把小折運上山,然後再選某些路段或上行、或下行的開始騎車,但是從山腳開始騎路邊小店隨便租來的小捷安特,實在是酷斃了(也應該是累斃了)。我以前那臺二手車在臺大風化了,導致我沒辦法再帶它回家,再騎著它於住家附近閒晃,可是腳踏車的鑰匙於它音訊全無後依然靜靜躺在我的抽屜裡。出國前我還有回去一趟,它在樹叢中任憑輪子微陷在被雨浸潤的柔軟泥土裡,座墊上斑駁卻溫柔的青苔一片一片,從未失竊過亦從未離開我的它最終還是走向盡頭,沒有什麼是亙久綿長永誌不渝的。

Thursday, February 26, 2009

不經意‧回憶 (The Memory)

適逢年假一連休了九天,我們家也不免俗地大肆掃除一番。今年比較特別的是,除了新年來得早些,也是我重返臺灣的頭一個農曆新年,在一股懷舊氣氛以外,我也得同時面對著塵封兩年之久的臥房。說也奇怪,我不在的這段時間,房間好像真的老得飛快。平常日經常有人走動,房裡雖然會因為人的出入而產生一些自然代謝的穢物,然而當人不在的時候,小動物與塵埃逐步進駐,卻又更勝於人毀壞房間的速度。尤其是剛抵臺的頭幾天,三步一隻衣魚倉皇奔出,五步成群的蠹蟲從紙堆裡向外竄流,只見原本一疊好好的紙本刊物,在某個角落被啃得七零八落的,那真的是前所未有過的情況。原來人氣真的能達到某種程度的嚇阻效果阿。

總而言之,房裡凌亂得令人抓狂,揚起的灰塵可以讓我流一整天的鼻涕或連打十個以上的噴嚏,但是就這樣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兼抱著一包面紙,還是得把東西全部重整過,尤其是人隻身在國外,難免又會添購一些家當,多念了兩年書,新進的課本講義更是讓原本已爆倉的書櫃雪上加霜,到了不得不面對取捨問題的時刻。或許很多人一貫的作法是將修完課以後的教科書贈人或二手價轉賣掉,其他零碎紙張如考卷、講義或者期刊影本大概就整疊整疊塞進資源回收桶。可是看著自己辛苦努力學習,每日每夜在紙上刻畫下來那當年的聖經,對我而言似乎很容易產生出一種難以割捨的情愫,我對於書和上頭的筆記們是莫名喜愛的。有些東西一旦清掃掉,這輩子無論付出多大的代價都很難再取得,然而其他的即使是仍堪用甚至全新未拆封過的物品,倘若三五年之內都無用武之地,即使會用到也不是必需品,那麼我寧願將他們都轉贈給其他人或直接清除,來換取更多空間收納所有寶貴的回憶,縱然是堆棧式的儲藏,我也會覺得心裡舒坦。一旦論起把過去抹煞抽離,我便情難自控地無法接受,就算是一張零分的考卷也不行。

想要留住這麼多的陳年往事,想必主人翁一定不能是個有潔癖的人,否則眼見「倉庫」堆得如山一般的亂象,他大概立時就要抓狂把整個家或整個房間都丟到垃圾桶裡去吧!可是要說我完全沒有潔癖,我也不相信,只是潔癖就跟很多習慣一樣是可以有選擇性的。有些人有選擇性重聽、選擇性失意症、選擇性老年痴呆或者選擇性說實話,我的潔癖大概就是在特定機遇的打掃中會無來由的冒出來:拿著抹布把地板的磁磚一塊一塊地來回擦拭好幾遍直到一塵不染;或者用菜瓜布硬生生把十年以上積滿焦黑油膩鍋垢的鍋子刷成亮晶晶全新的樣子,甚至還曾經因為這樣發現有個鍋子早就應該破了會漏水,只是因為鍋垢太厚把破洞假性修補了所以一直沒有被發覺。除了那些小時候玩過的組合積木,從小到大唸書期間新增的紙類,小女生的特別收藏,以前的手工藝品和繪畫等創作,或者小孩子胡搞瞎搞製造出的詭異童玩,以及和朋友們的書信往來、禮品卡片等諸如此類,其他的東西被判死刑的速度與鍘刀落下的速度簡直沒兩樣。所以最好是有人能盯著不斷被我扔出「倉庫」的廢物,因為很容易就可以發現許多其他人還會想花錢去購買的東西。我應該對資本主義的興盛有很大之貢獻吧。

就在這個漫長且精細的翻箱倒櫃過程,我的確抖出不少已經被我遺忘的曾經。我很慶幸以往一直堅持為自己留下許多溫馨的寶藏,打開幾張小卡片,內容令人感動地忘了還得繼續收拾雜物;拉開一個古老的布製零錢包,裡頭竟然塞滿了五顏六色的鈴鐺,還記得在年幼的時代,一顆鈴鐺有多麼難以取得以致於顯得十分貴重;再攤開另一張隨便用廢紙書寫的字條,上面有兩個人的字跡,一個是我,另一個我已經不太認得了,但是我們鐵定是在某個課堂上利用紙條談論著另一個女人的八卦吧(太可惜了,現在居然猜不透當初說的女生是誰呢)。後來我又看到一樣物品,它使我想起前天才在電視上看到的韓國電影。電影男主角喜歡四處拈花惹草,偏偏他又特別著迷於某件典雅的小洋裝,並且還很欠打地買了好幾件送給不同的她當作禮物,希望她(們)可以穿著禮物出現在與他聚首的場合,於是就這樣讓幾位女士們嚴重撞山,不歡而散。想想我也曾經被那樣物品同等地吸引著,總覺得世界上沒有比它更可愛的小玩意兒,而當時很不巧地我又同時欣賞兩位男孩,所以我一共買了三個一模一樣的小玩意兒,分別贈送給兩個男生還有自己留下一個。雖然我的故事結局不像電影那麼誇張來個『相見歡』,但最後仍舊不免傷害了一個男孩,而與另一個墜入情網。我看著這無辜的小玩意兒,心裡不知道該愧疚,還是該湧起往昔的甜蜜。

我一面擦拭著櫃子與雜物,一面浸潤在回憶之中。它的另一半有很大的機率已經不存在了,在茫茫人海中,到底有誰是戀舊如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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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沒寫文章了,
以此短篇問候大家。